基坑的分级一级基坑:重要工程,支护结构与基础结构合一工程,开挖深度>10m,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在开挖深度以内;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历史或近代建筑、重要管线需严加保护;
三级基坑:开挖深度<7m,且无特别要求的基坑;
二级基坑:不属于一级或三级的其它基坑。
基坑支护工程一般基坑的支护方式深度不大的三级基坑,当放坡开挖有困难时,可采用短柱横隔板支撑、临时挡土墙支撑、斜柱支撑、锚拉支撑等支护方法。
施工时基本无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结构强度可靠,凡是适合应用水泥土搅拌桩的场合都可使用;挡水防渗性能好,不必另设挡水帷幕;可以配合多道支撑应用于较深的基坑;此工法在一定条件下可代替作为地下围护的地下连续墙,在费用上如果能够采取一定施工措施成功回收H 型钢等受拉材料;则大大低于地下连续墙,因而具有较大发展前景。
6.高压旋喷桩
高压旋喷桩所用的材料亦为水泥浆,它是利用高压经过旋转的喷嘴将水泥浆喷入土层与土体混合形成水泥土加固体,相互搭接形成排桩,用来挡土和止水。
基坑支护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10个基本要求
1. 深基坑围护必须根据设计要求,深度及现场环境工程进度来确定施工方案,纺制后经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符合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才能施工。
2.深基坑施工必须解决地下水位,一般采用轻型井点抽水,使地下水位降到基坑底1.0m以下,须有专人负责24h值班抽水,并应做好抽水记录,当采取明沟排水时,施工期间不得间断排水,当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3.深基坑土方开挖时,多台挖土机之间间距应大于10m,挖土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不得深挖。
基坑支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