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前应进行支护结构完整性检测
可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支护桩桩身是否断裂、严重缩颈、严重离析和夹泥等,并判定缺陷在桩中的部位。
(2)周边环境的监测
周边环境的监测应包括基坑开挖深度3倍以内的范围。
1) 邻近建筑物的沉降、倾斜和裂缝及发生时间和发展过程的监测
可用DSI型精密水准仪进行沉降和倾斜观测。房屋沉降量测点应布置在墙角、柱身(特别是代表独立基础及条形基础差异沉降的柱身)、门边等外形突出部位,测点间距要能充分反映建筑物各部分的不均匀沉降。
所谓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基坑支护来说就是支护结构破坏、倾倒、滑动或周边环境的破坏,出现较大范围的失稳。一般的设计要求是不允许支护结构出现这种极限状态的。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则是指支护结构的变形或是由于开挖引起周边土体产生的变形过大,影响正常使用,但未造成结构的失稳。基坑支护工程
软土地区三层地下室以上的基坑采用“两墙合一”地墙较排桩方案较为经济。所谓“两墙合一”即在基坑工程施工阶段地下连续墙作为围护结构,起到挡土和止水的目的;在结构使用阶段作为主体地下室结构外墙,通过设置与主体地下结构内部水平梁板构件的有效连接,不再另外设置地下结构外墙。地下连续墙的常用厚度为600mm、800mm、1000mm、1200mm。
支护结构在上述两种支挡式和重力式支护结构的基础上,可采用几种支护结构相结合的形式,如排桩-复合土钉,或上部放坡接着采用复合土钉墙、下部采用排桩+内支撑等复合形式,称为组合式支护结构。基坑支护工程
水泥土搅拌桩挡墙、高压旋喷桩挡墙、土钉墙等类似于重力式挡土墙。此类支护结构截面尺寸较大,依靠实体墙身的重力起挡土作用。墙身也可设计成格构式,或阶梯形等多种形式,墙身主要承受压力,一般不承受拉力,按重力式挡土墙的设计原则计算。无错拉或内支撑系统,土方开挖施工方便。土质条件较差时,基坑开挖深度不宜过大。适用于小型基坑工程。采用土钉墙结构,适应性较大。各地已有大量应用实体重力式支护结构的工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