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是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基坑支护工程
基坑支护的目的和作用:1.保证基坑四周的土体的稳定性,同时满足地下室施工有足够空间的要求,这是土方开挖和地下室施工的必要条件。
2.保证基坑四周相邻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设施在基坑支护和地下室施工期间不受损害,即坑壁土体的变形,包括地面和地下土体的垂直和水平位移要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通过截水、降水、排水等措施,保证基坑工程施工作业面在地下水位以上。
基坑开挖前应进行支护结构完整性检测
可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支护桩桩身是否断裂、严重缩颈、严重离析和夹泥等,并判定缺陷在桩中的部位。
(2)周边环境的监测
周边环境的监测应包括基坑开挖深度3倍以内的范围。
1) 邻近建筑物的沉降、倾斜和裂缝及发生时间和发展过程的监测
可用DSI型精密水准仪进行沉降和倾斜观测。房屋沉降量测点应布置在墙角、柱身(特别是代表独立基础及条形基础差异沉降的柱身)、门边等外形突出部位,测点间距要能充分反映建筑物各部分的不均匀沉降。
基槽支护
基(沟) 槽开挖一般采用横撑式土壁支撑。可分为水平挡土板及垂直挡土板两大类。前者挡土板的布置又分为间断式和连续式两种。湿度小的粘性土挖土深度<3m时,可用间断式水平挡土板支撑。
对松散、湿度大的土可用连续式水平挡土板支撑,挖土深度可达5m。对松散和湿度很高的土可用垂直挡土板式支撑,其挖土深度不限。
深基坑支护的基本要求:
a、确保支护结构能起挡土作用,基坑边坡保持稳定;
b、确保相邻的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安全;
c、不因土体的变形、沉陷、坍塌受到危害;
d、通过排降水,确保基础施工在地下水位以上进行。